会议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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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通知

关于征集重庆市第六届教育督导研究论文的通知

各单位:

根据市教委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《关于开展第六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渝教督函〔2024〕9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征文内容及要求

(一)论文内容

对教育督导理论、教育督导政策、教育督导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辨与实证研究结果,包括但不限于中外教育督导史研究、教育督导制度综述与比较、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、“双减”督导、中小学幼儿园校(园)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、教育督导数字化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方面。

(二)论文要求

1.注重论文思想性、理论性、学术性、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,突出论文的创新性、应用性、指导性,格式规范、文字精炼,字数限5000字左右。论文格式见《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基本格式》(附件2)。

2.论文应针对某一个(类)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,文章结构包括论点、论据、论证三个基本要素,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,论证思路清晰、方法科学、真实有效。

3.论文参评范围: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督导研究论文评选活动,参评过的论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评。一般性工作计划、方案、安排、总结、汇报材料、讲话稿、课例、教案、学案、著作、教材、文集、汇编、译文、记叙文、诗歌、散文、课题/项目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、教育教学故事、教育政策文件等不得参评。与教育督导评估、质量监测评价等无关的论文不得参评。

4.论文作者身份须是各级各类督学及其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,包括高校校内教育督导评估(评价)机构、教育督导研究机构的人员。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名,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论文,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论文不超过2篇。

5.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进行查重,并下载“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”随论文报送,重复率超过20%的论文不得推荐上报。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教育督导论文不需查重,但须在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“刊载于……报刊/杂志……期”,并提供发表刊物封面、目录和文章的扫描件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(一)二级单位初评推荐。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报送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。推荐前须对拟推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查重,并下载“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”随论文报送。重复率超过20%的论文不得推荐上报。各教学学院报送论文总数不少于1篇。

(二)学校评审。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。并按照程序为正式推荐做好准备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坚持原创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,不抄袭、不弄虚作假。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教育督导案例及论文不需查重,但须在案例或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“刊载于……报刊/杂志……期”。

(二)严格把关。各单位需对征集的案例和论文严格把关,初评后推荐。一般性工作计划、方案、安排、总结、汇报材料、讲话稿、课例、教案、学案、著作、教材、文集、汇编、译文、记叙文、诗歌、散文、课题/项目研究报告和工作报告、教育教学故事、教育政策文件等不得参评。已参评过的案例和论文不得参评。与教育督导评估、质量监测评价等无关的案例和论文均不得参评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四、规范报送

参评论文、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、教育督导研究论文汇总表(附件1)以及初评结果证明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提交,文件夹统一命名为:“XXX学院+重庆市教育督导研究论文评选”。于2024年9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b@ctbu.edu.cn,纸质版报送至厚德楼1003室(联系电话62768449)。


附件:1.教育督导研究论文汇总表

2.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基本格式



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

2024年4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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