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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,强化学校内部专业监测和评价,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内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监测评价专业

未参加重庆市2022年或2023年本科专业评价,且有在校生的专业需参加本次校内专业评估。

大数据管理与应用

智能制造工程

智能车辆工程

智能科学与技术

人工智能

数据计算及应用
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

影视摄影与制作

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

二、监测评价方式

依据《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专业自评报告》(见附件1)要求填写各专业数据,需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地完成数据填报。

三、监测评价结果运用

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,将本次专业监测评价结果应用于校内专业预警及动态调整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各学院请于12月27日17:00前将《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专业自评报告》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gb@ctbu.edu.cn;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厚德楼1003办公室白老师处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组织人员充分总结专业建设思路、举措和成效,展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。

2.各学院是本学院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,对本院各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,各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具体责任人,对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负具体责任。

3.各学院须明确院级责任人和专业具体责任人,落实院级管理员和专业管理员。按照要求,严格“专业具体责任人-院级责任人”逐级审核程序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《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专业自评报告》
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
2023年12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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